跳到主要內容

保險時事Q&A『阿里山小火車擦撞違規拍照遊客,意外險賠不賠?』

返回畫面

搜尋

保險知識家 保險權益 保險時事Q&A『阿里山小火車擦撞違規拍照遊客,意外險賠不賠?』
:::

2024.12.26

保險時事Q&A『阿里山小火車擦撞違規拍照遊客,意外險賠不賠?』

阿里山小火車擦撞違規拍照遊客,意外險賠不賠?

12月14日發生一起阿里山小火車擦撞遊客事件,一位女性遊客違規進去軌道區拍照,司機已鳴笛示警,女遊客依舊不為所動,背對小火車忘情拍照,遭到後方小火車撞擊,導致後續列車延誤一小時,影響數十名遊客。


這起事故導致女性遊客肢體明顯有外傷,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救援,送往醫院救治,此時立即有網友詢問,若這位女遊客有買意外險,保險公司需要理賠嗎?這種明顯違規的行為導致要出險,是否在保險商品的除外責任之內呢?


我們可從意外的定義來認識,『外來、突發、非疾病』即是保障的範圍,再來參考目前最新的傷害險(即意外險)保單中除外責任的示範條款: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失能時,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在這個事件中,保險公司是否會理賠將取決在第一或第二點,以現場影片與當事人反應來判斷,要認定成故意被小火車衝撞的機率不高,因此先暫時將第一點可能性排除。第二點的“犯罪行爲”,何謂犯罪行為?一般大眾所認知的違規是否就是犯罪行為呢?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在12/14當天針對此事發文,將依據『鐵路法』給予該民眾重罰。這個違規罰則究竟算不算犯罪行為?採用法律意義的犯罪來看:犯罪是指違法刑事法規,應受刑罰裁量之行為。所以我們可先有個小結論:


違規不一定等於犯罪行為!

違規不一定等於犯罪行為!

違規不一定等於犯罪行為!


以最常見的討論的事件為例,小明因為過馬路『闖紅燈』以致與汽車發生碰撞交通事故,造成身體損傷,意外險有理賠嗎?


『闖紅燈』屬於交通違規行為,事故發生時小明是因疏忽、大意導致受傷、甚至死亡,是符合意外險理賠的條件。但小明若是『故意』跑去衝撞汽車,就屬於『故意』行為,便不在理賠範圍內了。


回到犯罪行為的認定,一般指的是違反刑事法規所規定之犯罪構成要件事實、違法且具有罪責之行為。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目前僅以『鐵路法』開罰,定義上不能稱作犯罪行為,因為鐵路法並非刑法。


這次擦撞事件確實造成列車延誤一小時,並且當下列車駕駛萬一在做任何緊急煞車措施,萬一列車上其他乘客受傷,也有可能導致更大的災難,事件可大可小。有網友提到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是否對女遊客提吿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因為在過往的經驗中,台北捷運、台鐵皆有民眾入侵軌道後依公共危險罪辦理的先例,此次事件可否照常辦理,不得而知。而這樣的法律認定,涉及到條款上的除外責任,就可能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對於意外險理賠的判斷。


用這次的阿里山鐵道事件與中間舉例的闖紅燈事件,順便讓大家多認識意外險中的除外責任條款,而針對此事件筆者並無任何立場,希望大眾在購買保險時都可以多研讀一下條款,也是在保障自身的權益,未來萬一遇到必須辦理理賠的時候能辦得上用場,順利申請到理賠金。


公勝保經隱私權政策聲明

公勝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非常重視客戶之隱私權,並妥善保護客戶之個人資料。對於您的個人資料,除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就您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均將恪遵本隱私權保護聲明。為了讓您安心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在此說明本公司之隱私權保護政策,以及對您所有個人資料的保護及重視。

一、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一) 本公司因執行保險經紀業務等特定合法目的且有法定原因下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

(二) 本公司蒐集個人資料應注意對當事人隱私是否造成過度侵害;僅在倘不蒐集該項個人資料將無法執行業務之必要考量下蒐集個人資料。

(三) 本公司應清楚告知當事人,何人會以什麼方式使用他們的個人資料。

(四) 本公司對您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均在本隱私權政策所提及的特定目的範圍內,採取嚴密的控管,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二、個人資料之安全及保護

本公司已取得ISO 27001(ISMS)資訊安全管理及BS 10012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兩項認證,依照要求會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來防止未經授權的資料存取、竄改、揭露或毀損,並會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傳輸加密,透過防火牆、入侵偵測系統及全公司防毒機制輔助,以防止不法侵入及惡意程式之破壞,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安全。

三、個人資料之利用範圍:

(一) 您的個人資料會在前開蒐集目的範圍之法定存續期間內被處理及利用。並且本公司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

與您保險契約有關之保險公司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本公司之法定主管機關。

其他依法令規定有調閱權限之機關。

(二) 若本公司業務需委託第三人時,將嚴格要求受委託之第三人遵守相關法令及個人資料保密約定。

(三) 除在前開利用範圍內利用、依法令、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依法所為之指示或徵得您的同意外,本公司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交換或出售給其他個人、法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四) 本公司與第三方金融機構共享您的個人資料時,將依「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及其他相關法令函釋之規定實行內部控制措施,以確保您的資料受到完整保護。

四、當事人權利行使:

若就您的個人資料需要行使下列權利,除可聯絡您的服務人員以書面方式申請,亦可透過免費客戶服務專線(0800-077-090)詢問辦理。

查詢或閱覽。

製給複本。

補充或更正。

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刪除。

五、Cookie 及其他技術

(一) Cookies 是伺服端為了區別使用者的不同喜好,由瀏覽器寫入使用者硬碟的一些簡短資訊,雖然Cookies 會識別使用者的電腦,但是無法識別使用者的身分。您可以透過在您的瀏覽器中選擇修改您對於 Cookies 的接受程度,如果選擇拒絕所有的Cookies,您可能無法正常使用部分個人化服務。

(二) 為提供更適合您的個人化服務,Cookies 會在您註冊或登入時建立,以紀錄您在本公司網站的活動,一但您將網頁關閉,這個Cookies將失去效用。

(三) 另如欲刪除您登錄於網站上的個人資料或敏感性資料(會員帳號、登入密碼),請於網站留言申請或參考前揭聲明第四點。

六、第三方網站及服務

(一) 本公司的網站、服務可能含有連結至第三方網站、產品或服務的連結。前述第三方網站、產品或服務可能收集您的個人資料,有關各該第三方對隱私權之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原則上依其隱私權政策為主。您可以對相關第三方之隱私權政策進行了解。

(二) 與本公司網站連結的其它網站,也可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對於您主動提供的個人資訊,這些連結網站有其個別的隱私權政策,故其資料處理措施不適用本公司隱私權政策,本公司無法負任何連帶責任。

七、自我保護措施

請妥善管理您的密碼及或任何個人資料,避免將個人資料任意提供給與您無關的任何人或其他機構,並建議定期更改您的密碼。在您使用完本網站的各項服務功能後,請務必登出並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

八、本政策之修訂

因應可能的主管機關要求、相關法令規定之變更、科技之進步等情事變更,本公司將視需求不定時修訂本政策聲明,並發佈於本公司網站上(https://www.goldennet.com.tw),您可以隨時查閱,以保障您的權益。

九、本公司如未能遵守上述隱私保護原則,或未能遵守本聲明中所承諾之措施時,當自負法律上責任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督。

TOP

返回畫面

前往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