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董事會 功能性委員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公司重要規章
董事會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 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任期三年。
現任董事會由七位董事(含獨立董事三位)組成,本屆任期自民國108年1月17日 至 111年1月16日,並依法定期召開董事會。